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6年大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 11630121015019687W/2026-04871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7-16
发文号 大政〔2026〕208号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 2026-07-09


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请〈2026年大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大202617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请你局严格程序做好项目实施依法依规管理使用资金,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附件:2026年大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概要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79


附件

2026年大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概要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大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补助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及责任人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   马天才

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祁光磊

项目实施地点

大通县各相关乡镇

项目实施期限

2026620276

六、项目建设内容

1.在全县各乡镇开展农兽残快速检测1200批次以上、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定量检测630批次以上(2批次/千人)。其中,对全县农业生产基地、种植农户和学校营养餐配送公司的蔬菜、水果、食用菌开展农药残留速测1000批次以上、定量检测630批次以上,畜产品开展β类兴奋剂、氟喹诺酮类药物检测100批次以上,采购生鲜乳三聚氰胺等10类药物残留检测试剂(生鲜乳检测工作按照大农〔202681号文件安排由县畜牧兽医站负责)。

2.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各镇及蔬菜生产主体使用合格证制度责任落实,开展相关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及指导工作。

、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3万元,部为省级财政支农资金资金主要用于检测样品费6万元、实验室检测试剂购置5.86万元、实验室检测耗材购置8.2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及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培训0.8万元、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宣传0.8元、实验室印制耗材及实验室档案资料等耗材0.3元、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费用1万元。

八、项目效益

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使农药残留限量和污染物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提高农产品的合格率,确保消费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同时也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生产过程的监督,促进产地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合理安全地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提高其使用效能和安全性,减少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和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具有良好的社会、生态效益。


抄送:县财政局,存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7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