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30121015019687W/2026-04871 | 来源 | 发布时间 | 2026-07-16 | |||
| 发文号 | 大政〔2026〕208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6-07-09 |
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申请〈2026年大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大农〔2026〕17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请你局严格按程序做好项目实施,依法依规管理使用资金,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附件:2026年大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概要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9日
附件
2026年大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概要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大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补助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及责任人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马天才
三、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祁光磊
四、项目实施地点
大通县各相关乡镇。
五、项目实施期限
2026年6月—2027年6月
六、项目建设内容
1.在全县各乡镇开展农兽残快速检测1200批次以上、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定量检测630批次以上(2批次/千人)。其中,对全县农业生产基地、种植农户和学校营养餐配送公司的蔬菜、水果、食用菌开展农药残留速测1000批次以上、定量检测630批次以上,畜产品开展β类兴奋剂、氟喹诺酮类药物检测100批次以上,采购生鲜乳三聚氰胺等10类药物残留检测试剂(生鲜乳检测工作按照大农〔2026〕81号文件安排由县畜牧兽医站负责)。
2.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各镇及蔬菜生产主体使用合格证制度责任落实,开展相关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及指导工作。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3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支农资金。资金主要用于检测样品费6万元、实验室检测试剂购置5.86万元、实验室检测耗材购置8.2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及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培训0.8万元、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宣传0.8万元、实验室印制耗材及实验室档案资料等耗材0.3万元、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费用1万元。
八、项目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使农药残留限量和污染物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提高农产品的合格率,确保消费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同时也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生产过程的监督,促进产地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合理安全地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提高其使用效能和安全性,减少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和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具有良好的社会、生态效益。
抄送:县财政局,存。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