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30121015019687W/2026-04830 | 来源 | 发布时间 | 2026-07-08 | |||
| 发文号 | 大政〔2026〕190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6-07-01 |
县林业和草原局:
你局《关于申请〈大通县桥头公园2026年亮化工程项目〉的请示》(大林草〔2026〕16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请你局严格按程序做好项目实施,依法依规管理使用资金,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附件:大通县桥头公园2026年亮化工程项目概要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日
附件
大通县桥头公园2026年亮化工程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
大通县桥头公园2026年亮化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责任人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白明武
三、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公园 侯 娟
四、项目实施地点
桥头公园
五、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7个月,即2026年6月—12月。
六、项目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灯带3130米,移位跑马灯灯带1组,安装射灯100个,安装投影灯1套,布设柱头灯35个,新增太阳能路灯1盏,移位太阳路灯20盏及铺设配套线缆、安装控制箱;园路彩化818平方米。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5万元,全部为县级财政资金。其中,工程费24.05万元、其他费用0.95万元。
八、项目效益
桥头公园为县城核心生态休闲载体,现有照明设施老化、夜景风貌不足。通过科学、雅致、层次分明的灯光设计,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打造生态自然、简约大气的夜间景观体系,补齐公园夜间亮化景观短板,丰富公园夜间立体景观层次,打造县域标志性夜景地标,有效提升公园颜值与整体品位,增强公园夜景吸引力,带动周边人居环境提质,间接赋能区域配套升级,助力城市夜间民生经济良性发展。
抄送:县财政局,存。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