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30121015019687W/2026-04303 | 来源 | 大通县政府 | 发布时间 | 2023-02-16 | ||
| 发文号 | 大政〔2023〕6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3-01-30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现将调整后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马明旭 县 长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李 云 副县长(挂职) 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东西部协作方面工作,协管乡村振兴工作。
分管县文体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协作工作办公室。
侯广胜 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经济运行、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流通、招商、重大项目、园区经济、保供稳价、财政税收、国防动员、国资监管、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应急管理、灾后恢复重建、统计调查、行政审批、机关事务、政务公开、地方志、外事、科学技术、粮食方面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招商局、县科学技术局、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负责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的联系与协调。
联系县人武部、驻县部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通跃集团公司党委、县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大通调查队、县金融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
鲁云林 副县长 负责公安、民族宗教事务、城市管理、信访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武警中队。
施 伟 副县长(赴南京市雨花台区挂职) 负责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民政、市场监管、司法行政、退役军人事务、双拥、营商环境建设管理、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县生态环境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营商环境建设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联系县工商业联合会。
刘 伟 副县长(挂职) 负责住建部定点帮扶及共建方面工作,协管乡村振兴工作。协助谢骥同志开展工作。
分管县定点帮扶办公室。
谢 骥 副县长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保障和房产、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方面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县供电公司、中国电信大通分公司、中国移动大通分公司、中国联通大通分公司、中国邮政大通分公司。
陈生凯 副县长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草、供销、新农村建设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大通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县气象局。
杨亚琴 副县长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县总工会、共青团大通县委、县妇女联合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县红十字会。
王 峥 副县长 协助侯广胜、谢骥同志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分管大通县“8·18”山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办公室。
县长、各副县长履行“一岗双责”,负责(监督)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为便于工作衔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副县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李云与鲁云林、刘伟互补,侯广胜与谢骥、王峥互补,施伟与陈生凯、杨亚琴互补,互补领导均不在时,由侯广胜负责协调。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