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630121015019687W/2026-04855 | 来源 | 发布时间 | 2026-06-22 | |||
| 发文号 | 大政办〔2026〕33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6-06-15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大通县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5日
大通县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巩固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持续提升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序组织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公平公正开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青海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青教基〔2018〕29号)、《青海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青教基〔2018〕30号)、《青海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青教基〔2020〕1号)、《青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函〔2026〕11号)、《大通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大教发〔2024〕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录取原则
(一)坚持全面发展的原则。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完善评价内容和要求,对学生学科素养和综合素质发展做出全面评价。
(二)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要求,严格实行“公民同招”政策。全程全面公开招生政策、计划、范围、程序、评价结果、录取方式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教育均衡的原则。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高中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保证县城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分配到县内各初中学校,并向薄弱初中、农村学校倾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四)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及家长应客观理性填报志愿。招生工作依据中考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与政策
(一)招生计划
2026年,全县高中阶段计划招生6100名,其中职业技术学校1535名,普通高中学校4565名。普通高中计划中,均衡生1620名,区划生(含统招生)2945名。大通二中、朔山中学两所优质普通高中合计招生2420名,各招生1210名。区划生800名,每校400名;均衡生1620名,每校810名。均衡生面向全县大通户籍初中考生,分三批次录取:第一批次600名,每校300名,第二批次400名,每校200名,第三批次620名,每校310名。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大通县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对象
1. 本县户籍应届考生。在县内外学校就读的大通户籍九年级(初中2023级)学生和县域内学校八年级(初中2024级)学生。八年级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的地理、生物两科学业水平考试。九年级学生(初中2023级)若因故缺考2025年上述科目,须报名参加2026年补考(闭卷)。县外学校就读八年级的大通户籍考生可在现就读学校参加生物、地理、生物实验考试,待九年级中考报名时,提供就读学校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成绩证明即可,无须提前报名到户籍地考试。
2. 本县户籍往届考生。本县户籍的初中往届生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2026年中考。已参加往年中考者,不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因伤病等特殊原因未参加2025年中考者,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录取时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提高50分,与区划生同步录取。
3. 非大通县户籍考生。符合“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在我县初中就读的八年级、九年级学生。
(三)照顾政策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考生,可在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总成绩中加10分录取。
① 因公致残军、警子女,烈士子女,获得勋章、荣誉称号、三等战功及以上奖励的军、警子女考生;
②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考生;
③ 应急消防人员子女参照军警子女加分标准执行。
2.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可在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总成绩中加5分录取。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
1. 学校报名资格审查。学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完成九年级学生报名、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入等工作,同步完成八年级地理、生物两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严格执行“一人一档”管理制度,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确保考生信息准确。
2. 社会考生资格审查。在县外学校就读的大通户籍九年级应届学生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考试,原则上采取线上方式对学生户籍、学籍进行审核,学籍证明加盖就读学校公章。跨省迁移考生、省外来青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重点核查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情况。
(二)报名安排
县内各初中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完成报名工作。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方便考生报名,在省内外学校就读的社会考生全部通过微信公众号“大通教育”网上报名,实现报名及资料审核等“一网通办”,报名咨询电话:0971-2722822。
四、考务组织工作
(一)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各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评价工作的过程监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评价等级为C者,可填报普通高中区划志愿及职校志愿;等级为B级及以上者,可填报普通高中均衡志愿、区划志愿及职校志愿(均衡志愿仅限本县户籍考生)。
(二)体育测试
体育测试总分为50分,由教育局教育工作室(体卫艺)负责组织实施。
(三)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
八年级生物、九年级物理、九年级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均为10分,由县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
(四)文化课考务
所有考生均参加青海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九年级和八年级各学科考试均采用省卷。全县共设大通一中、朔山中学、大通三中、大通八中、桥头四小五个考点。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八年级:生物学和地理,共2科1卷,实行合场合卷(开卷)笔试,生物学卷面满分50分,生物实验满分10分,地理满分60分。两科目考试成绩不再计入中考总成绩,计分方式调整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第,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重要参考。
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语文、数学和英语试卷满分均120分,英语笔试中听力满分30分,物理笔试满分80分,化学笔试满分50分,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测试部分满分为各1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60分,历史满分60分。
2.文化课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考试时间 | 科目 | 考试对象 | ||
6月21日 (星期日) | 上午 | 9:00-11:30 | 语文 | 九年级全体毕业生参加 |
下午 | 3:00-5:30 | 物理、化学(笔试部分合卷) | ||
6月22日 (星期一) | 上午 | 9:00-11:00 | 数学 | |
下午 | 3:00-5:00 | 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 | ||
6月23日 (星期二) | 上午 | 9:00-11:00 | 英语 | |
6月24日 (星期三) | 上午 | 9:00-11:00 | 地理、生物(笔试部分合卷) | 八年级全体学生参加 |
具体考场安排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各考点实际设置,以县考试服务中心制定的考务工作方案为准。
3. 考务组织工作
(1)县教育局教育工作室(基教)负责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及试卷征订工作。县考试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考务工作方案、考场安排、准考证印制、监考教师抽调与安排、考务培训指导、考务组织、试卷运送等考务工作。
(2)各考点学校要做好监考教师培训、考试用品准备、设备维修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考试组织实施、供电应急保障、医疗服务等工作。
(3)初中学校要安排带队教师组织学生参加考试,做好师生考试途中及考试期间的安全工作。
五、试卷扫描及评卷工作
(一)试卷扫描。县教研室负责抽调试卷扫描人员,每个考点2人,每科考试结束后及时完成扫描任务。考点主考负责组织试卷扫描工作。
(二)评卷工作。县教研室负责抽调教师做好评卷、分数核查工作,于7月5日前将成绩报教育局教育工作室(基教),7月9日全省统一发布中考成绩。
六、志愿填报
学校按如下要求做好志愿填报,填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志愿填报。凡报考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的考生均须填写《大通县高中招生报考志愿表》。志愿填报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社会考生直接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填报志愿。
(二)填报要求。学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政策加分、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及家庭自身条件,参照招生学校的录取标准,在教师和家长的指导下自主填报升学志愿。报考志愿由学生本人填写,家长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学生自主填报志愿,不得强迫学生报考指定学校。
(三)志愿类别。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按《大通县高中招生报考志愿表》的要求,分三类填报升学志愿:
1.优质高中统招生。优质高中区划志愿(朔山中学和大通二中为本县优质高中),仅面向无县外户籍迁移的大通户籍考生和满足就读本县初中时限要求的考生(2023级在2024年9月1日前就读本县初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C级及以上,考生中考成绩达到划定的优质高中区划线。
2.均衡生。均衡生志愿仅面向大通县户籍连续三年就读本县初中的应届毕业生,分三个批次完成,均衡志愿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B级及以上。均衡第一批次招生计划600名,朔山中学和大通二中各招生300名,参照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和综合素养评价择优录取,录取学校实行系统随机均衡分配。均衡生第二批次400名,按县城和农村两个片区分配招生计划,朔山中学和大通二中各招生200名,参照片区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和综合素养评价择优录取。均衡生第三批次620名,朔山中学和大通二中各招录310名,招生指标参照各初中学校普通高中上线率按比例下达至各学校。
3.普通高中统招生。普通高中区划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C级及以上。大通一中、大通三中、大通民中、青海师大附属第三中学、大通职业技术学校为普通高中志愿。未被区划志愿录取的考生,根据考生所填报的调剂志愿进行调剂分配。
七、录取工作
(一)统一录取
全县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县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既定程序、要求与原则,统一组织、统一录取,确保生源质量。录取工作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录取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四公开”。
(二)录取程序
1.根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参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划定高中学校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2.考生和家长依据自愿原则,参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填报志愿。
3.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填报志愿依次择优录取。
4.按录取程序公示各批次预录取学生名单。
5.准备、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报到时间
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应于8月1日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户口簿到校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到的,向县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延期报到申请;各学校对报到期限截止前一天仍未报到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督促前来报到,无正当理由仍不报到者,视为放弃高中志愿,学校向家长取得弃学证明材料后,上报县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高中学校严禁招收普通高中招生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也不得招收非本校录取的学生,凡此两类学生均不予办理学籍和考籍注册手续。被职业高中录取的学生,按照学校报到时间要求按时报到。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各学校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韩 超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蒋树贵 县教育局局长
邓玉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赵隆生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马美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广电局局长
李俊玲 县卫生和健康局局长
杨增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何学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 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治邦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马福财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长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明曦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文飞 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俞国锋 县气象局局长
鲁振国 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额娜儿 团县委副书记
祁 瑛 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局长
柯俊生 县公安局副局长
罗润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 志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包元太 县城乡管理局局长
杨文超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史万明 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生兰 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主任
陈 禄 县供电公司经理
魏建生 中国电信大通分公司经理
祝显军 中国移动大通分公司经理
麻宽召什 中国联通大通分公司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考试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史万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组织、保障等工作。
(二)强化考试期间安全工作
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卫健部门制定初中学业水平体育测试、实验考试、文化课考试期间的医疗保障应急处置预案。公安部门制定初中学业水平体育测试、实验考试、文化课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交通部门负责做好考试期间公交运力保障工作。气象局做好考试期间气象预报和温馨提示。
(三)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学校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规则等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使广大考生及家长熟知招考政策和组织流程。各学校要增加学生体育活动课时,开展文艺、体育等活动,提供心理咨询,跟进心理干预,不断提高学生抗挫抗压能力。
(四)建立公示制度
教育部门要建立长期公示制度,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脱敏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大通教育”微信公众号实行学生及家长自助查询招考信息,方便考生及家长及时、准确掌握招生工作最新进展。建立风险排查机制、监督制约机制、举报投诉受理渠道,畅通问题反馈渠道。
(五)保障考务经费
县财政、教育部门要保障考试招生各项费用,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六)规范中职招生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关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凡计划在我县招收初中毕业生的省外职业技术学校,均需持有效资质到县教育局教育工作室(职成教)备案。考试结束后,各初中学校积极配合符合条件的省内职业技术学校做好招生工作,任何人不得从中谋利,违者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七)严格落实招生“十禁”要求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格执行监督问责机制,对任何学校和个人违反以上规定影响全县高中招生大局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971-2722094、2722822、2859117。
附件:大通县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附件
大通县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单位 | 招生计划 | 均衡生 | 区划生 | 招生区划 |
合计 | 6100 | 1620 | 4480 | |
普通高中计 | 4565 | 1620 | 2945 | |
大通二中 | 1210 | 300+200+310 | 400 | 均衡生志愿面向全县初中学校大通户籍的考生,分三批次执行。一批次300名计划面向初中学校分城乡随机均衡分配学校,二批次200名计划按县城和农村两个片区分配招生计划。三批次分校均衡310名。优质高中区划生(统招生)面向符合条件的全县初中毕业生。 |
大通一中 | 935 | 935 | 区划招生范围为全县学校初中毕业生。 | |
大通三中 | 825 | 825 | 区划招生范围为全县学校初中毕业生。 | |
朔山中学 | 1210 | 300+200+310 | 400 | 均衡生志愿面向全县初中学校大通户籍的考生,分三批次执行。一批次300名计划面向初中学校分城乡随机均衡分配学校,二批次200名计划按县城和农村两个片区分配招生计划。三批次分校均衡310名。优质高中区划生(统招生)面向符合条件的全县初中毕业生。 |
大通民中 | 165 | 165 | 区划招生范围为全县学校初中毕业生(学校无清真食堂) | |
师大三附中 | 220 | 220 | 区划招生范围为全县学校初中毕业生。 | |
职业学校 | 1535 | 1535 | 区划招生范围为全县学校初中毕业生。 |
备注:各校师生比须达到1:12.5的编制标准,须满足选课走班模式不低于4个班额的需求。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