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6日-27日,受暴雨影响,逊让乡遭受洪涝灾害。灾害造成逊让乡塘坊村李连明房屋受损。此次灾害造成房屋严重损坏1户1间涉及1户5人,结合乡镇受灾实际,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青海省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规定以及乡镇救助资金申请文件(大逊政〔2026〕70号)。经应急管理局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下拨逊让乡塘坊村李连明因灾倒损房屋维修补助资金0.7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拨打应急管理局电话2827161联系。
一、救灾资金总额及来源:县财政下拨汛期资金。
二、救助对象:2026年遭受洪涝灾害,农村住房不同程度受损。
三、救助标准:根据《青海省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青民发〔2017〕64号)规定:因灾倒塌、严重损毁农房恢复重建户按7000元/间,4间及以上按28000元/户标准给予补助;一般损坏户按700元/间,4间及以上按2800元/户标准给予补助。
四、救助流程: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县审定”程序确定救助对象;资金发放遵循“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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