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的公示
发布者: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8-07 08:45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西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宁财农〔2026〕646号)等文件要求,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共下达806万元,计划实施7个项目,其中:产业发展类安排资金70万元,实施1个项目;乡村建设类安排资金146万元,实施1个项目;补助类安排资金590万元,实施5个项目。
现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6年8月7日—8月16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办公室联系。附件:
联系电话:0971—2723391 (县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971—6136109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
大通县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方案.docx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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