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责任,大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向系统120余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发出倡议,整合执法力量。通过驻市场、进商超、核药店、巡冷链等方式,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实际行动彰显市场...
关于对大通县10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公示.doc源头单位公示表.xls
《2022年大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项目实施方案》于2022年6月1日通过专家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2年6月7日—6月16日)。若对该项目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联系。 ...
——大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工作 面对近期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大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上下一心、主动作为,聚焦强化农贸市场、进口冷链食品、药店“哨点”监测预警和物价监管等方面,全面...
——大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工作 面对近期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大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上下一心、主动作为,聚焦强化农贸市场、进口冷链食品、药店“哨点”监测预警和物价监管等方面,全面...
为进一步规范民营医院执业行为,提升民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整顿和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近期,大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对大通民康骨科医院、妇产医院等7家民...
为营造整治有序、安全稳定、繁荣和谐的节日氛围,春节前夕,大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坚持创城工作与重点业务工作相结合,集中精力、尽心尽力、齐心协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大通县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pdf
大通县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pdf
为切实加强行业场所管理,筑牢“黄赌毒”滤网防线,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大通县细化监管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引导文明经营,切实提升行业场所监管和规范服务能力。 夯实工作根基,打好职能监管“连环拳”。一...
一、《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起草目的为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完善存量房屋交易监管制度,规范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督管理,保证存量房屋交易资金安全,保护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存...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已经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现将《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16日...
《2021年大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项目实施方案》于2021年6月11日通过专家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1年6月21日—6月30日),若对该项目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联系...
县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源头治超工作,切实抓好治理超限超载源头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青海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省政府2011年第84号令)和省市治超办相关工作要求,经源头...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近日,大通县医保局召集桥头地区40余家重点零售药店和诊所负责人,召开了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约谈会。会议指出,2020年度我县...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近日,大通县医保局召集桥头地区40余家重点零售药店和诊所负责人,召开了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约谈会。会议指出,2020年度我县...
现将大通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0年7月27日—8月6日)。若对该项目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或大通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系。 联系电...
近日,青海省民政专项资金监管信息系统银政直联上线观摩交流会在我县召开,省民政厅副厅长蒋跃成、规划财务处处长李玉峰,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宋晓华,西宁市民政局副局长肖宏,县政府副县长李海军,县民政局局...
近日,青海省民政专项资金监管信息系统银政直联上线观摩交流会在我县召开,省民政厅副厅长蒋跃成、规划财务处处长李玉峰,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宋晓华,西宁市民政局副局长肖宏,县政府副县长李海军,县民政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