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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通县2018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来源 大通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4-20
发文号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成文日期


大政办〔2018〕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大通县2018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大通县2018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行动方案



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根据西宁市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高原美丽乡村分配名额的通知》(宁建村[2018]1号)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着力推动“四个转变”,忠实践行“两个绝对”,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以提升农村环境面貌和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核心,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为主攻方向,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有效整合各类资源,不断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建设宜居宜业的高原美丽乡村。

(二)目标任务。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将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等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起来,根据西宁市下达的分配名额,继续在全县建设33个高原美丽乡村,涉及18个乡镇、8208户、30093人(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将景阳镇哈门村、土关村和长宁镇东村列为自加压力村,不列为目标考核任务,多方筹措资金,争取同步实施。

(三)资金安排。计划安排资金825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4290万元,每村平均补助130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安排1980万元,每村平均补助6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安排1980万元,每村平均补助60万元。工作经费和项目管理费从县级财政配套资金中按3%列支。

二、建设内容

(一)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方案。坚持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的原则,在组织编制美丽乡村建设方案时,深入实地调查,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尊重生产生活方式,贴近村庄实际,符合村情村貌,明确具体建设内容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村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文化传统,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县城周边村庄,围绕农村社区化,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附近村庄,结合乡村旅游发展,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少数民族聚居村,以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

(二)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建设村“三清、五改、治六乱”活动,有序推进村庄整体环境整治,逐步消除村域内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依法拆除侵街占道、私搭乱建的违法建设,同步整治农村违法用地、违法经营等行为。动员村民及时整理农家庭院、房前屋后、墙根角落的家什杂物,整齐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确保庭院环境整洁有序,与周边景致和环境协调一致。坚持绿化与基础设施同步规划设计,统筹施工建设,推进“四旁四地”和零星闲置地等边角空地开展绿化或种菜,实现以绿治脏、以绿净村、以绿美村。

(三)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全面提升建设村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水平,加快补齐“水、电、路、网”等设施建设短板。结合农村实际,统筹考虑,科学合理建设文化广场、木亭长廊、小景观、人行道铺装、路灯等配套设施。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按规划要求,开展农村公共卫生厕所建设和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工作。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加强技术指导与质量管理,做好项目村特别是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工作,确保住房工程质量安全,达到抗震节能安全基本要求,做好建筑风貌管控,彰显地方特色和乡村风貌。

(四)大力发展乡村产业。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利用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乡村文化,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农村生态旅游、乡村休闲旅游、民俗旅游和农业传统体验游,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打造美丽乡村最亮处、市民休闲好去处。推进绿色农业新业态发展,将农村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带动农民持续增收、低收入户增收达标。

三、结对共建安排

在落实省级市级共建单位结对帮扶村的基础上,结合脱贫攻坚驻村帮扶责任单位和组织部机关党支部“双帮”活动,安排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与36个高原美丽乡村落实结对共建(共建帮扶单位名单另行发文)。各结对共建单位和建设村要积极对接协调,确定帮扶计划、项目资金等共建措施,签订结对共建协议。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及共建单位要建立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扎实开展结对共建工作。

四、实施步骤

全县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分筹备启动、组织实施、考核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8年1月—2018年4月)

1.科学确定美丽乡村建设村。结合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实地调查研究,由村两委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住建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专家进行竞争性评审,确定建设村名单,逐级上报省市主管部门。

2.组织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根据各村编制的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分为政府集中采购、乡镇组织实施、村委会监督实施三个方面开展。朔北乡药匠台村、阿家堡村、永丰村3个村整合到2018年乡村特色风貌提升工作中实施,石山乡冰沟村、红垭豁村、长宁镇西村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其它村基础设施建设由各相关部门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确定项目村,安排中标单位与乡镇及项目村对接入驻,统一实施;农户大门、残墙断壁等风貌提升工作由乡镇政府组织群众改造,以大门、红砖、水泥等建筑原材料进行奖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由村委会组织群众统一整治。

3.安排部署建设工作。召集各相关部门、相关乡镇和村、结对帮扶单位召开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村庄建设工作,明确实施内容、资金投入、结对帮扶双方责任与义务等,同步安排省级建设示范村和市级建设示范村工作。

4.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宣传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分级培训乡(镇)、村干部,熟悉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村庄建设,充分调动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5月—2018年9月)

1.在各乡镇和村的配合下,施工单位进村开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工作。

2.参与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结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组,深入村户,发挥自身优势,以项目为载体,根据结对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统筹实施帮扶建设项目。

3.各涉农部门全面掌握各口安排涉农项目进展情况,做好对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4.村委会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5.组织开展全县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会,6月中旬召开工作进展汇报会,8月中旬召开全县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观摩会,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加快工程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8年10月—2018年12月)

1.乡镇初验。各乡镇在10月15日前完成初验,初验以项目乡镇为单位,组织村两委、监理、审计、施工队,以项目村年初上报的申报书、计划表、实施方案及招标合同确定的工程量为基础,全面验收建设成效、工程量完成及档案资料整理等情况,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全面整改,整改完成后申请县级验收。

2.县级验收。住建部门制定考核验收方案,细化量化考核指标,组织县发改、财政、林业、环保、城管等部门组成考核验收组,依据省、市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3.迎接省市验收。在做好县乡两级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资料收集、资金拨付、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4.目标责任考核。结合省市县验收结果,对年度工作比较突出的乡镇和村给予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做好项目整合和政策配套衔接,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乡(镇)、村两级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完善监管措施,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严格按实施方案组织好村庄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严禁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内容,坚决杜绝超概算、超投资现象发生。县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大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审计,坚决防范和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

(二)分类指导,共同推进。各乡镇要综合分析各建设村现状和工作基础条件,认真筛选,分类提出“基本整洁型、整治提升型、美丽宜居示范型”三种类型建设村。县住建部门根据年终考核成绩确定1个以上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并上报省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考核达到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标准的村,将推荐列入建设部改善人居环境示范村入选名单,并争取省级奖补资金。

(三)整合资源,部门联动。各部门要根据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年度任务,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使用范围不变的原则,整合各类资金,统筹实施安全饮水、污水处理、村级道路建设、卫生改厕、垃圾处理等工程,进一步扩大“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村道硬化、村庄绿化”等基础项目的受益面,将美丽乡村建设向纵深推进。 

(四)建管并重,确保成效。各乡镇要根据地理、民俗、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渠、少拆墙,保护乡情美景。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标准,落实管护资金,建立稳定的管护队伍,将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管护人员专业培训,及时发现、解决出现的问题,保障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长期发挥效益。要建立完善考核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考核内容和流程,督促各村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坚决防止出现“重建轻管、只建不管”的现象。同时,对历年来已实施的高原美丽乡村,由乡镇党委和政府负责,同步开展巩固提升行动,保持好建设成效。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制作宣传展板、进村入户宣传、借助新媒体等形式,强化宣传相关政策、文件和建设目标、任务,做到入户、入心、入脑,引导广大群众人人出力、户户参与,自觉投身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精心确定结对帮扶的形式和内容,调动社会各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注重选树典型,交流经验做法,展示取得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 大通县2018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名单




是否宜公开选项:宜公开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印发


附件


大通县2018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名单


一、目标责任村

长宁镇西村

黄家寨镇陈家村、下柴村

塔尔镇石庄村

景阳镇金冲村、下岗冲

东峡镇麻其村、尔麻村

新庄镇中滩村

多林镇马场庄村、藏龙庄村

朔北乡郑家沟村、马场村、药匠台村、阿家堡村、永丰村

青山乡红泉村、生地村、东山村

极乐乡白崖村

宝库乡祁汉沟村

青林乡雪里合村、全家湾村

桦林乡阿家沟村

向化乡达隆村

斜沟乡斜沟村、上窑洞庄村

逊让乡塘坊村、逊布村

良教乡前跃村、松林村

石山乡冰沟村、红垭豁村

二、自加压力村

景阳镇哈门村、土关村

长宁镇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