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工作
面对近期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大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上下一心、主动作为,聚焦强化农贸市场、进口冷链食品、药店“哨点”监测预警和物价监管等方面,全面构建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防护盾”。
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瞄准集中隔离点食品安全这一关键点,用“视频巡查+实地检查+企业自查”方式,担任好“监管员”“服务员”双重角色,室所联动,现场指导供餐单位制定详细的供餐方案和流程,严格执行隔离点和供餐单位食品“双留样”“双测温”制度,重点加大对集中隔离点供餐单位从业人员健康、加工场所卫生情况、食品原料溯源和存放、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分餐等监管力度,全力保障集中隔离点饮食安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单位“禁止堂食”专项检查,逐户上门通知劝停堂食,并通过黄牌警告、红牌关停等措施,确保禁止堂食工作落实到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严把冷链防控关。对各企业、各经营单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查验“三证一码”及“三专、三证、四不”要求落实情况等,对未执行分区存放、分区销售的2家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要求立即整改。统筹协调,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疾控中心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累计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次、冷库13个、海鲜水产店16家次冷库2个,冷藏冷冻食品经营单位234家次、屠宰企业1家,大中型超市36家次、餐饮服务单位426家次、食品生产加工单位208家次。
扎牢药店“哨点”网。通过重点检查药店落实“两看一测”、店内消毒以及“四类药品”销售登记报告、发热病人引导就诊、早报告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零售药店的常态化监管,组织全县137家药品经营单位注册使用“阳光药店”APP,持续推进“四类药品”登记工作,并于每日通过药品监管平台统计“四类药品”信息登记情况,截至目前,累计登记“四类药品”10万余条。
密织寄递监管线。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国家邮政局《疫情防控期间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制定《大通县快递行业疫情防控动态监测专项方案》。组织大通县邮政等86家寄递服务行业负责人召开寄递行业人员疫情防控科普知识集中培训会2场。检查快递公司和服务站197家(次)。4月15日起,全县邮政快递行业全部暂停营业。
送货服务暖民心。为满足大通县部分居民的日常所需,减少人员外出频次避免病毒传播和感染,积极协调大通县一家亲等4家大型超市负责人,为行动不便的和无法及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证明人群提供预约、代买配送生活必需品“暖心”服务。4月17日以来,4家大型超市累计受理群众代买需求2300余条,出动40余人,累计送货3500余单,倾情助力疫情防控。
严格监管稳物价。通过“大通融媒”播放《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市场商品价格提醒告诫书》视频,发放《疫情期间价格提醒告诫函》等方式,教育引导经营户做好明码标价,密切关注口罩、消杀用品等防疫物资以及米面油、肉蛋奶、果蔬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销售和价格变化情况,全力确保市场价格稳定。目前,全县市场物价稳定,未发现哄抬物价、违规经营等违法行为。
驻场值守严管控。督促指导市场开办方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场内管理,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充分利用LED屏、横幅、海报等形式在醒目位置设置温馨提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提高经营户和采购者的防控意识。对农贸市场实行“驻场监管”,每个农贸市场由一名监管人员进行“驻场值守”,进行点对点细化管控,指导市场开办方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进门三件事”、市场围蔽、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各项防疫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群众食品安全和生命安全。(供稿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