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来源 | 大通县政府 | 发布时间 | 2022-04-03 | |||
发文号 | 大政〔2022〕80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2-03-30 |
西宁市人民政府:
根据《西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要求,现将《大通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随文呈报,请审阅。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大通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通县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目标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筑牢西宁北部生态屏障,打造全省经济强县,开创“一城山水、大境通达”新局面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和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自觉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述法制度,主持召开县政府党组会15次、政府常务会10次,专题研究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治理、依法防控疫情、平安大通建设等相关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大通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举措落地落实,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人大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以身作则、带头学法,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三是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社会关注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五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指导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六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一是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和全县目标考核内容,成立大通县“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和大通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大通县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大通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等8个指导性文件,统筹谋划,压实责任。二是按照省市事项动态调整文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项,完成《大通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及系统录入工作,在青海省政务服务平台中录入政务服务事项1979项。三是按照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的要求,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五减”,窗口压缩审批时限53.2%;推行不动产、企业开办、工程建设“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四是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按照《大通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要求,编制证明事项通用清单59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40项。五是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项,实行告知承诺19项,优化准入服务行政审批事项84项,全年累计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8381户。六是优化再造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推行“容缺+承诺制”审批改革,初步构建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一站式”运行模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到90个工作日;推进“多规合一”和“多评合一”,积极推进各类规划数据的衔接和整合,努力推动“一张图建设”,初步共享测绘成果;全面开展投资平台全程线上审批,实现“一网办”。
(三)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印发《大通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建立大通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全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3次,派出检查执法人员640名,累计检查企业320户,抽查结果均按规定进行公示。二是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实行多领域多部门综合执法,乡镇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全年开展专项检查9671次。三是创新劳动力市场监管方式,开展“菜单式”“订单式”培训,集中打造以“朔山挖机”劳务品牌为支撑,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共同参与的劳务模式,完成挖掘机驾驶、电焊工、政服务、电商、叉车培训650余人次。四是严格按照审核建设项目的招标备案、中标公示及备案程序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工作。年内全县共计招投标备案项目8项,涉及项目金额2.148199亿元。五是开展成品油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印发《大通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大通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全年检定加油站21家,检定加油枪209把,调修加油枪21把,经调修后检定合格率100%。六是落实“好差评”制度。实行“好差评”评价结果月报送制度,倒逼窗口工作人员改进作风。全年共收到“好差评”评价38000余条,好评率100%。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印发《大通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大通县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大通县政府领导联系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和工作专班》,统筹谋划,压实责任,为经济发展提供科技人才支撑。二是完善“互联网+”工作措施,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三是认真学习借鉴武汉、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31项任务207条举措的经验做法,共梳理借鉴经验做法12项41条。四是抓好惠企政策兑现,健全涉企政策落实机制,印发《大通县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工作分工方案》,梳理大通县政商交往正面清单16条,负面清单16条。实行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领导包保制,包保重点项目30项、重点企业24家,总投资59.7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21.2亿元。五是建立重点企业服务专员制度,8名重点企业服务专员及23名联络员下沉一线,为企业听诉求解难题,实施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企业进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同时,聘请营商环境监督员16名,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增强营商环境监督成效。六是推动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培育省级科技型企业8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8家,市级科技型企业19家,市级研发中心5家,市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1家,西宁市众创空间1家;申报2021年省级重点企业技术创新项目2项,实施1项。七是提升关键指标便利度。大中型企业客户平均接电时间压缩至24日内,小微企业客户10日内;推行用水“一站式”报装服务,办理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精简用气报装环节压缩为2个环节,报装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1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压缩为5个工作日,推行拓展性业务“水电气一体化过户”,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八是税务部门对车辆购置税和二手房交易、实名税务登记、涉税文书登记等25项及时办结涉税事项进行整合,公示纳税缴费资料清单,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拥堵问题。九是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规范重点领域执法工作,印发《关于开展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和规范重点领域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进行专项检查1次。
(五)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一是深化政务服务“一门式”改革。32个部门143项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在县市民中心办理。全县20个乡镇、289个行政村和22个社区建立了便民服务点,全年线上办理政务服务事85478件,线下办结277239件。全县38个单位和部门完成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梳理工作,审核发布目录631条。推进“五级联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县各乡镇、部门、村(社区)认领便民服务事项3429条。二是全面推行“一把手走流程”。通过“一把手”坐窗口、亲身办、陪同办等方式,零距离、全流程感受群众办事流程,体验思考企业和群众的办事痛点、难点和堵点,减少审批环节。三是推出主题式“套餐服务”。以“一件事”改革为目标,推出“我要开水果店”等30个“一件事”套餐服务,梳理目录清单30项,实现从“串联审批”向“并联审批”的转变,切实为企业群众提供有速度、有温度的政务服务,减少群众跑动。四是提升网上服务能力。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91%;住房公积金实现“办理零跑路、资料无纸化、资金秒到账”。五是实现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梳理77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并编制办事指南,推行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等办理模式,异地就医结算办理100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办理”148件;采用帮办代办模式,办理17件异地户籍办理寄递业务。六是设置综合便民服务专窗“有事来找我”体系,积极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服务,构筑交流沟通无障碍的服务通道,努力做到小事即时解决,大事及时与相关窗口及部门沟通协调,在30分钟之内答复群众并提出解决方案,切实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七是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内容,增加助企惠企、行政复议等窗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7300余人次;“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持续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荣获“全省普法先进县”称号;县财政将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费纳入财政预算,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形式,实现全县311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成立县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完成为民办实事法律援助案件564件(超额164件);对学历、学位、机动车驾驶证等公证事项实行跨省通办处理;将公证服务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成立公证调解室推行“调解+公证”创新实践,受理调解案件100件,调解成功率为100%。
(六)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是2021年1-12月,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0.60%,湟水流域北川河塔尔桥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润泽桥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指标均满足或优于相关标准要求;土壤环境状况保持良好,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呈稳中向好之势。二是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及年度工作方案,深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达标排放治理,完成工业炉窑治理、废气污染治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煤改气”等年度工作任务,强化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力度,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三是通过湟水流域综合整治、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业废水达标治理、入河排污口溯源监测等一系列“碧水工程”措施,不断改善县域内水环境质量。四是稳步推进全县“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黄河流域“清废”整治工作,严打非法倾倒、填埋工业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北川河沿线生态环境安全风险。五是组织环保、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加强祁连山南麓大通片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并通过省级验收。
(七)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西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等规定,印发《大通县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关于印发大通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等文件,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制定原则、制定程序、前置审查、备案审查、“三统一”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和专项清理要求,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力度。经定期和专项清理,保留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
(八)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西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规定,印发《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持续健全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要求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由本单位政府法律顾问、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提交讨论的重大行政决策由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作出决定。全年,县政府法制机构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53件,提出意见168条。
(九)持续提升政府法律顾问机制建设水平。印发《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法律顾问工作方案》,县财政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政府采购方式为乡镇、部门、人民团体共计45家单位统一聘请了青海立卓、青海恩泽等6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稳步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机制,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良好基础。
(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抓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的答复及办理工作。全年,县政府承办的39件人大代表建议中,截至目前办结32件、占总数的82.1%;正在办理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4件、占总数的10.2%;因政策等原因无法办理3件、占总数的7.7%;承接的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31件、建议16条,分别转交15个职能部门具体承办。截至目前,办结提案25件,在办提案6件,办结率80.6%,答复31件,答复率100%;办结工作建议10件,在办工作建议6件,办结率62.5%,答复15件,答复率93.8%。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法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年内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8件,出庭应诉率85.7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20件,出庭应诉率95.24%。
(十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印发《关于做好大通县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的动态监管,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杜绝无证执法现象。年内审核确认具备执法证申领资格243人,168人通过执法证资格考试,通过率76.4%。二是成立以县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贯彻落实情况等为重点,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三是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委托社会第三方对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等13家行政执法单位办结的210件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案卷评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案卷评查结果、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
(十二)强化审计监督、行政监督。一是聚焦“政策跟踪落实审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民生资金审计”四大业务板块,加强审计监督,对财政预算执行、民生资金、国家重大政策落实、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等重点领域进行审计,有效突出审计重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促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提升政策执行力。截至目前开展审计项目14项,已完成13项,正在开展1项。二是县政府办公室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长效化行政监督检查,切实发挥“710”政务督办系统限期办结、高效运转的优势,年内承办省市政府转办事项94项,自主督办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事项383项,办结率100%。督办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7件,督办落实各类会议决定事项92项,实地督查23次。
(十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六稳”“六保”等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人事信息、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门户网站2021年度公开信息1244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62条、政策文件66条、重大决策信息45条、政策解读10条、工作动态238条,视频新闻236条、其他公示信息587条,处理县长信箱信息177条,网上咨询信息379条,建言献策信息109条,征集意见7次。
(十四)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一是县人民政府与西宁铁路运输法院联合制定印发《关于依法推进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年内调解行政纠纷1件。二是县法院与县司法局深入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受理诉前调解案件176件,结案176件,调解成功101件。三是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依法妥善处置矛盾纠纷,全县344家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27件,调处成功1218件,调解成功率99.27%。四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要求,印发《关于梳理确认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二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行政裁决职责,规范行政裁决工作开展。
(十五)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印发《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成立行政复议办公室,顺利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和行政复议案件信息全国工作平台录入工作。复议决定文书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年内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件,办结2件,在办1件,办结案件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六)公职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一是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级领导晨读会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以及省市县法治建设相关会议精神进行学习,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公职人员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强化依法行政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邀请法学专家、执业律师以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等为主要内容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340人次,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合力不足,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推进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基层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县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努力为筑牢西宁北部生态屏障,打造全省经济强县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积极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督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督促各单位负责人进一步增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意识;抓好公职人员这个“绝大多数”,增强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升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设。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西宁市重大行政决策暂行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完善决策的公众参与机制,拓展征求意见渠道,增强公众意见对决策的约束力。
四是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培训等为有效抓手,健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机制,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五是提高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水平。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确保行政复议机构的人员配备与工作实际相适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办案保障设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倒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作用。
六是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积极贯彻落实《青海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按照大通县“八五”普法规划,继续落实普法责任机制、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以案释法机制、媒体公益普法机制、法治文化建设社会扶持机制、普法队伍经费保障机制、普法考核评估机制等,继续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活动,开展法律法规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全方位营造浓厚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