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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五个强化”创新资产管理

来源:县政府办信息督查室 发布时间:2022-03-16 阅读次数:0

扶贫资产是建档立卡村(户)增加收入,实现稳定脱贫,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为防止扶贫资产流失,大通县将扶贫资产规范管理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强化资产管理。

强化制度建设落实管理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印发大通县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扶贫资产盘点确权管理工作。落实县级管理主体建立由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乡镇、配合的管理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扶贫资产管理落到实处。

强化资金盘点,摸清资产底数。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扎实推进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根据财政执行专项台账和2016--2020年涉农统筹整合台账,锁定2013--2020年扶贫资金426939.59万元。梳理项目实际投入金额412,404.54万元。其中形成资产金额338,453.98万元未形成资产金额73,950.56万元,形成资产率为82.06%

强化资产登记,明确产权归属。细化扶贫资产管理范围将扶贫资产重点分为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资产产权归属所有扶贫资产一次确权到位。确权到户的扶贫资产,受益户负责经营。确权到村的扶贫资产,产权归属村集体验收合格的扶贫项目,通过签订资产调拨单正式交付项目益对象经统计,全673个项目形成资产4145金额338,453.98万元,通过建立县乡村三级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实行台账动态管理切实做到有账可查产权明晰

强化资产管理,防范资产流失。落实扶贫资产专人管护责任,规范资产运行,严把资产处置。对于以租赁入股等形式由其他主体经营的扶贫资产由经营主体负责日常管护对于由村集体负责经营的扶贫资产由村集体负责日常管护扶贫资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出现损毁的确实无法修复改造利用的,通过村申请、乡镇初审、第三方评估,县直主管部门审核等程序,办理资产核销登记,完善相关手续备案。

强化经营管护,切实发挥效益。出台《大通县扶贫资产运营管理办法》和《大通县经营性扶贫资产收益统筹分配方案》,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资金绩效管理理念,不断健全“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评价”的绩效评价体系,创新资产管理,带动劳动收益,规范收益分配,激发乡村振兴工作动能。(供稿单位:县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