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根据西宁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宁财监字〔2021〕206号)的精神,我县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在局领导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在全体参检人员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2021年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范围是: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机构、企业。
二、检查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
三、2021年县本级会计监督检查名单
1.行政事业单位(9家) 景阳镇人民政府、大通县第六中学、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大通县农业农村局、大通县残疾人联合会、大通县河道治理中心、大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通县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大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代理记账机构(1家)
青海发启会计有限责任公司
3.企业(2家)
大通县德艺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大通县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四、存在问题
会计基础规范工作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费收支总账、明细账未打印、装订保存。记账凭证封面及记账凭证会计主管、会计、出纳无个人签字盖章及单位公章。二是部分记账凭证格式没有借方、贷方、余额。三是使用不合规的发票进行报账。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依据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分别下达了财政检查结论,要求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大通县财政局。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