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黄家寨镇阿家村、索家村、上柴村壮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二、项目类别
壮大村集体产业
三、项目性质
新建
四、建设地点
大通县黄家寨镇阿家村
五、主管单位
大通县委组织部 大通县农业农村局
六、监管单位
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七、实施单位
黄家寨镇人民政府
八、建设周期
2021年12月~2022年5月
九、建设任务
项目由黄家寨镇阿家村、索家村、上柴村抱团将150万元投资到大通卓尔山山泉水厂购置设备3台(套),包括全自动直线外刷机,高压内冲洗机和自动上盖机(含洗/灌/封主机盖子消毒系统)各1台(套)。全部为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
十、 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56.2万元,中央财政扶持资金150万元(阿家村、索家村、上柴村村各 50 万元),二类费用6.2万元(自筹或财政配套)。
十一、项目效益
大通卓尔山山泉水厂现年销售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纯利润值保持在 60 万元以上,年利润值在 6%以上,通过分红的方式增加收益,前三年每年按本项目投入资金的 6%向索家村、阿家村、上柴村支付收益,每村每年 3 万元,从第四年起每年增加 2000 元。从而带动乡村经济的发展,为壮大集体经济的实施增砖添瓦,带动当地村民壮大村集体经济,拓宽村民就业增收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十二、受益对象
受益对象为黄家寨镇阿家村、索家村、上柴村全体村民。
十三、绩效目标
通过中央财政资金投入黄家寨阿家村、索家村、上柴村壮大集体经济合作社,用于购置机械,向大通卓尔山山泉水厂托管服务,项目实施后各村集体经济预计年收入达到 3 万元左右,使村集体经济实力有效增加,形成较强的发展后劲,不断满足农村建设、服务、管理的支出需要。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十四、群众参与
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安排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及农户入工,通过劳动增加经济收入。
十五、运行机制
项目由黄家寨镇人民政府实施,将阿家村、索家村、上柴村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50万元,购置设备3台(套)抱团投资到大通卓尔山山泉水厂进行分红,并按规定进行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登记造册移交给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水厂以“自主经营”方式运营,所得收益全部归大通卓尔山山泉水厂所有,并对三个村每年按合同进行盈利分红。
十五、利益联结机制
阿家村、索家村、上柴村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召开相关会议后,收益分配按合作社章程进行执行。
十六、评审情况
2021年12月1日,由大通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大通县2021年中央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黄家寨镇阿家村、索家村、上柴村壮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进行了评审,通过综合评审,一致认为方案内容完整、科学、措施得当,资金使用计划基本合理,项目方案可行。现将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2月9日-12月18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县农经站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2722826 2728251 联系人:陈 黎
监督电话:2723067
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