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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来源 大通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4-01
发文号 大政办〔2021〕16号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成文日期 2021-03-0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精神,现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作如下分工,请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履职尽责。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政府工作报告》是县政府向全县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将保质保量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重点任务作为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奋力推进一优两高迈好“十四五”时期发展第一步的具体行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确保开好局、起好步,共同打造现代美丽幸福绿色新大通

二、强化作风建设,全面抓好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县作风推进会议精神,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着力营造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全面抓好工作落实要坚持上下联动,周密谋划,逐项细化各项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具体推进举措。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把控好工作时序进度,及时研究解决任务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主动认领任务,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坚持协同作战,合力攻坚,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对各自承担工作任务进行再细化、再量化、再分解,准确把握工作方向和节奏,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要严格执行“710”工作制度,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重点指标、重点节点,全程跟踪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9

 

 

附件

 

大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21年政府工作总体要求,提出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安排了七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为确保全年工作稳步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筑牢西宁北部生态屏障。

1.全面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巩固水源涵养能力,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乡镇人民政府

2.继续开展国土绿化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完成国土绿化8万亩。

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3.落实“禁护衔接”管控政策,全面推进林草长制。积极融入西宁国家级环城生态森林公园建设,以大通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通国家森林公园为重点,强化草原、林地、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单位:北川河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

4.编制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形成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推进“三线一单”落地实施,确保环境不超载、底线不突破。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北川河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

(二)巩固拓展污染防治成果。

5.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联防联控,深入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严格执行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制度,促进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

6.全面落实建筑施工现场10个百分百措施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乡镇人民政府

7.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完成市级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项目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8.加快实施北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黄家寨人民政府

9.强化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执行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乡镇人民政府

10.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11.加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和信访举报问题整改,按时序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各责任单位

12.扎实推进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大通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快边坡修复、种草植绿、围栏封育、地貌重塑等进度,完成年度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大通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反馈问题整改各责任单位

13.开展好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有落实、问题不反弹。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14.全面落实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有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民政府

15.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加快推进耕地保护督察、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

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坚持“三农”为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6.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分类调整优化,打通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与产业扶贫、人才帮扶、教育扶贫、生态扶贫、党建扶贫之间的衔接渠道,实现相互交融、相互促进。

牵头单位: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17.健全和执行好返贫人口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继续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持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优先推动优质教育、医疗等资源向农村延伸,发挥“爱心超市”“微讲堂”等作用,着力激发低收入群体内生动力,不断提升脱贫村整体发展水平。

牵头单位: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18.深入融入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建设加快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高质量推动20万亩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打造高原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产销基地。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培育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品牌农业,改造升级双新公路沿线农业设施基地,力争全年农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以上。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19.恢复提升生猪产能,扩大“大通牦牛”品牌知名度,实施好生猪产能恢复、牦牛产业园建设等项目,新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生态牧场1处、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3个,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各10家,打造“二品一标”产品5个。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20.继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百乡千村”示范工程行动,深入推进村集体经济“破零复壮”工程,实施好28个村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项目。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

责任单位:县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21.扎实推进“一村一品”示范乡村建设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22.完成63个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以上。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23.科学制定村庄布局规划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4.实施33个高原美丽乡村,完成5000户农户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完成20个乡镇垃圾中转站铺设农村天然气管线97公里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25.改建40个村卫生室

牵头单位:县卫生和健康局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26.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战略,加大农地“非农化”“非粮化”治理,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建设高标准农田1.43万亩,不断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7.改造维修9个乡镇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完成景阳沟沟道治理工程、青山乡蓄水式水源,实施好新庄镇、桦林乡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塔尔镇药草沟沟道治理项目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8.完成极乐乡旧油路改造项目,实施窎沟公路拓宽等项目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朔北乡人民政府、极乐乡人民政府

29.完成改造农村电网338公里。

责任单位:国网大通供电公司

(四)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30.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深化农村土地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全面建成集体产权信息化平台并上线运行。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开展村集体经济公司化运行试点,推动村级资产资本化、土地权益股份化,经济发展产业化,让更多农业产业增值收益。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31.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支持发展“新型合作经济”,设立农民合作基金,拓展服务领域

牵头单位:供销联社

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32.鼓励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吸引创业人才返乡,探索创新用地方式,打破产业发展用地瓶颈。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稳定工业增长。

33.强化工业经济支撑保障作用,加强对中铝青海分公司、青海宜化等重点企业监测分析,开展好近年来新入规企业的定向精准调控和服务,确保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力争实现工业增加值增长5%以上。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

责任单位: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

34.加快欧耐特年产5万千米电缆、园区标准化厂房等在建项目进度,力争年产1.5万吨交通用铝铸件、年产100万只轮毂5万吨工业型材等绿色工业项目落地建设,推动铝产业链向下游延伸。

牵头单位: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宁镇人民政府、黄家寨镇人民政府

35.全面落实涉企优惠政策,强化基础设施、资金、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保障,推动招商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36.组织实施好4批次299项建设及储备项目,加快推进国道227线、加西高速大通段及大河滩水库、采煤沉陷区矿山地质灾害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县委党校、县应急消防救援综合仓储等重大项目,确保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紧盯投资政策导向,充实完善重大项目储备库,谋划生成一批投资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领域,更好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着力提升消费水平

37.积极推动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策划开展新颖有效的消费促进活动,拉动夜间经济、假日经济等新兴消费,带动餐饮、住宿等服务消费,力争实现旅游收入高于市级平均水平。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

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8.强化乡村旅游精品意识,加快实施可可西里工业文化旅游提升项目,精心打造特色民宿接待点,有效带活乡村经济。加快推动全健身中心等项目落实落地,丰富休闲健身服务供给,进一步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

牵头单位: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9.创新新型消费业态和方式,引导传统商贸实体线上线下融合经营。充分挖掘乡镇消费潜力,促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提质增效,推动快递下乡进村。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40.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范二手汽车交易市场。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坚持科技引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一)突出创新核心地位。

41.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增强绿色有机农牧业技术保障,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2.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推进北川铝镁高新材料产业园建设。加快推进万合总部科创基地建设,启用铝镁合金高新材料研究院平台,提升北川工业园区技术创新引领能力,促进创新资源向园区集中。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

43.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企业和全民科学素质。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改造升级传统产业。

44.坚持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并重,推动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盘活转产企业,激励引导电解铝、铁合金等耗能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能源利用率,推动产业绿色化发展。改造提升建筑材料、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大力支持铝镁合金等新材料产业,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循环经济产业链发展水平。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

责任单位: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

45.以推进全域旅游为主线,加快“互联网+旅游景点+农特产品”示范点建设,大力发展生态体验游、康养体育游、夜间游等新业态。建设特色旅游小镇,打造生态旅游胜地、乡村旅游热地。实施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大通段)项目,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医养结合产业,争取大通县森林康养项目落地建设。

牵头单位: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6.大力推进东部新城文旅城项目。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文体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7.深化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规范发展平台经济,着力引进新兴产业。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坚持融合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

(一)构建城乡发展空间新格局。

48.按照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产空间集约高效总体要求,加快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将桥头镇打造成商贸集聚、旅游集散功能明显、具有创新活力的县域发展核心。依托G227S105S102三条轴线,吸引人口、产业向轴线两侧集聚,形成更具活力的绿色发展轴线。将宝库乡打造为生态保护重点区,将青林乡、青山乡、多林镇打造为特色经济林培育区,将东峡镇、朔北乡等4个乡镇打造为森林康养度假区,将城关镇、塔尔镇等8个乡镇打造为农商旅融合发展区,将长宁镇、景阳镇等4个乡镇打造为产城融合示范区,形成布局合理、协调发展新格局。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49.深入实施“一簿两证”制度,支持农村建档立卡人口进城务工,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等重点群体落户问题,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0.完成寺沟、衙门庄、土关村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景阳镇、多林镇美丽城镇项目,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个。开工建设城关镇、东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实施解放路、闇门路雨水管网项目,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将符合条件的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提高转移人口城镇化质量。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1.全面完成桥头公园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52.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幼托、养老、环卫、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建设,全面提升县域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着力提高城镇管理水平。

53.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整合执法力量,再下放一批执法权限,有效消除执法盲区,促进信息互通,提高执法效率。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4.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实施大通县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项目。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扩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提升回收利用率。全面落实“街长制”,严格执行环境卫生责任区、门前“六包”责任制,切实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强化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防治,全面排查整治市政设施隐患,提升城镇安全风险隐患治理能力。积极推进小区物业服务提质增效,打造高品质生活聚集区。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5.持续深化“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加快废矿物油、电解铝废渣和建筑垃圾的处置与综合利用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56.实施好城关、新庄、多林乡镇市场监管所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城关镇人民政府、新庄镇人民政府、多林镇人民政府

57.深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改革,有序解决一批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创造高品质生活。

(一)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58.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实施好新型农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实现新增就业27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万人次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59.推进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障提标扩面工作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0.新建县残疾人康复中心。

责任单位:残疾人联合会

61.新建老年养护院项目,持续改善城市低收入群众等困难群体生活。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62.加快完善应急防范措施,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快民生事业发展。

63.实施好普惠性幼儿园、大通一中运动场等教育项目27项。建成大通八中、桥头四小并投入使用,有效解决“大班额”问题。建设高质量教师队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4.开工建设县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病区)项目健全疾病预防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65.繁荣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传承好河湟传统文化。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实施好景阳苏家堡故城维修等项目。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深化平安大通建设。

66.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以网格化为中心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开展社会治安分级评价,创新“五治融合”社会治理方式,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机制化,严厉打击和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快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治安“六张网”,拓展延伸平安细胞建设,提平安大通建设质效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67.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牵头单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68.持续巩固双拥示范县成果,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69.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70.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让人民群众饮食更加放心、用药更加安心、生活更加舒心。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积极创建文明城市。

71.全面启动20212023周期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创建经费,举全县之力,持续深入推进。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弥补基础设施短板弱项,提升城乡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打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持续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养成健康文明生活习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深化公民道德建设,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提升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强化居民人文知识、人文思维、人文观念的培育,提升城乡居民的人文素质和文化品位,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协调发展。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72.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办成11大类34项民生实事。

责任单位:县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各责任单位

坚持深化改革,持续注入发展新动力。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73.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权力部门再“瘦身”、审批流程再优化、市场门槛再降低深入推进投资“审批破冰”工程,推行“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实现网上可办率80%以上、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打造营商环境标杆县城,以更好的营商环境培育更多市场主体。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74.全面完成大通红十字医院移交工作。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75.深入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贷资金更多流向科技创新、制造等中小微企业。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试点及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改革。动员引导金融机构,科学开发惠企利企融资产品,加大对中小微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持续巩固减税降费成效,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疫情防控财税优惠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力度,做好稳岗返还补助发放工作,为各类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做好服务。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76.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执法队伍,建立执法体制。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77.持续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继续深化紧密型一体化医联体改革,建设“健康服务共同体”。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78.持续深化城乡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建设集团优师工作室,推动乡村学校办学提质。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9.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发展壮大民营经济。

80.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快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81.稳步推进民营企业账款清欠工作,强化市场主体培育及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发展。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82.抢抓“一带一路”“兰西城市群”和“大西宁”建设等战略机遇,全方面融入大循环和双循环新格局,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和西宁省会功能疏解,实现互利共赢。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83.汇聚叠加西宁综合保税区、铝镁合金高新材料产业园等多重载体优势,加快北川工业园区产城融合发展。全力构建“西宁综合保税区+北川园区”融合联动对外加工贸易新高地,积极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及配套业向综合保税区集中,打造省级高新区、物流集散和进出口基地。

牵头单位: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84.依托“青洽会”“城洽会”等平台和外出招商活动,借力东西部协作,持续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力争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7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85.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推动生产要素向园区聚集,提升发展承载能力。

责任单位: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

86.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政府工作各领域、方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心怀“国之大者”,确保政府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加强新时代政府系统党的建设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

87.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创新开展“八五”普法,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88.自觉接受县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建议和提案,主动接受全社会舆论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强化审计监督,深化政务公开,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法治大通。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效能建设。

89.着力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持续开展跟踪问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着力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弘扬“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政绩观,激励广大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汇聚干事创业的正能量,确保政府工作和谐、高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进一步强化廉洁建设。

9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纵深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坚决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若干措施,坚决纠治“四风”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接受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扎紧制度笼子。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