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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2021年东峡镇尔麻村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 来源 大通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8-20
发文号 大政〔2021〕168号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 2021-07-19

乡村振兴

你局《关于上报<2021年东峡镇尔麻村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大乡振20213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请你局严格按照方案内容抓紧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效益及早发挥

附件2021年东峡镇尔麻村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概要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719

附件

 

2021年东峡镇尔麻村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概要

 

一、项目名称 

2021年东峡镇尔麻村养殖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性质

新建

三、主管单位 

大通县人民政府

四、监管单位 

大通县县委组织部

大通县乡村振兴局

大通县农业农村局

五、实施单位 

东峡镇人民政府

、实施地点 

东峡镇尔麻村

七、实施期限 

20216月~20228月。

、建设规模及内容

1)生产区:新建畜棚3座。

2)饲料贮备区:新建饲、草料库房1

3)综合服务区:新建办公业务用房1座;值班及消毒室1

4)粪污处理区:新建堆粪棚1、无害化处理池1隔离舍(包括兽医室)1

5)配套工程:硬化净(污)道;修建围墙排水渠;修建消毒池2处、大门3配套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

、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472.5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45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95.24%;工程前期费22.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4.76%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72.50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00万元,中央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50.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2.50万元(乡村振兴局20万元、农业农村局农经站2.5万元)。

十、项目效益

项目实施后,预计村集体年增加收入约18.90万元。覆盖农户229864人,其中:脱贫户56203人。

运行机制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由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移交到尔麻村村集体,并按规定进行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登记造册。由尔麻村村委会所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该项目进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承包、托管、租赁、合作、合伙、合营及独资等方式运营,所得收益全部归村集体所有,并实行村财镇管。

尔麻村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制定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坚持“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和“不养懒人”的原则,严禁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一股了之”。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