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21年良教乡上治泉村民族用品加工扶贫车间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二、项目类别
加工
三、项目性质
设备采购
四、责任单位
大通县良教乡人民政府
五、实施地点
大通县良教乡上治泉村
六、实施期限
2021年6月~2021年8月
七、时间进度
2021年6月,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审批及其他前期工作;2021年7月完成招投标以及设备购置工作;2021年8月完成设备安装及验收。
八、建设任务
项目此次购置民族用品加工扶贫车间所需生产、生活及变压器等公用辅助设备共计363台(套/组)。其中:民族用品加工设备共计55台(套/组)、供配电设备共计40台(套/组)、公用辅助设备共计268台(套/组)。
九、资金规模及筹资方式
(一)投资概算
项目此次计划投资102.9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100.00万元,其他费用2.90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2.9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用100.00万元为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他费用2.90万元为县级配套资金。
十、受益对象
收益对象为上治泉村村集体。脱贫攻坚巩固期内,通过“二次分配”,主要以“公益岗位”等方式带动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学和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监测帮扶对象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发生返贫。
十一、绩效目标
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村集体年增加收入约3.8万元。覆盖上治泉村农户570户2656人,其中脱贫户23户87人。
十二、群众参与
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项目完成后主要以“公益岗位”等方式带动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学和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监测帮扶对象增加收入。
十三、带贫减贫机制
(一)运行机制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由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移交到上治泉村村集体,并按规定进行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登记造册。上治泉村村委会与上治泉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委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该项目进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承包、托管、租赁、合作、合伙、合营及独资等方式运营,所得收益全部归村集体所有,并实行村财乡管。
(二)利益联结机制
上治泉村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召开相关会议后确定的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坚持“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和“不养懒人”的原则,严禁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一股了之”。通过“二次分配”,将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扶持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带动包括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学和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分享增值收益。
公示期10天。
发布单位:大通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2722008、12317
通讯地址: 桥头镇人民路49号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