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机关行政效能为原则,以公开、便民、廉政、高效为基本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县政府《关于编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大通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县发展和改革局监督质量和服务水平,拓宽了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深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广大干部依法行政、文明服务的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
(一)高度重视公开工作。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对相关内容公开。坚持以政务公开促进机关业务工作开展,以业务工作检验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从制度上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持久开展,使之贯穿于日常工作,成为一项基本制度。
(二)升级信息公开专栏。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工作的最新动态,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发挥监督和提高政务水平最用,我局在一楼门厅显要位置设立了固定的公开栏,实时公开政务工作动态。
(三)严格审核信息公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为确保政务信息的时效性,我局制定了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业务办公室即时上报工作动态,由业务办公室主任、分管局长审核签字把关后,签发并上报政府信息。
(四)推进在线投资审批。全面启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青海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操作系统,在青海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我县所有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事宜,解决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过多、流程过长、材料繁杂、审批机构和工作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2020年累计全县审批类事项127项,备案类事项99项。
(五)积极公开政府信息。为进一步规范各项政务工作,切实提高监督水平,我局在西宁市科技大市场通知公告栏目公开大通县科技项目相关信息1条,在《西宁晚报》发布了我局拟定的2020年大通县科技计划项目22项及“大通打造高质量发展强劲引擎”信息1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20年大通县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公告”等相关政务信息14条。通过政府信息的公开,使广大群众通过网络等平台及时了解了县发改局工作的最新动态,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虽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时效性不够强、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等问题,与省市县委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为此,下一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统一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把政务公开当作便民、利民的大事来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并更新公开的信息,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稳步开展。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职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