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北川工业园 | 发布时间 | 2021-06-24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入园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均享受《青海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政策措施》(青政【2003】35号);
2、对入驻园区的租赁企业,若对园区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且效益好无污染,对企业进行10元/平米/月的租赁补贴。补贴1年至3年;
3、对入驻园区的购买厂房的企业,若对园区前景有促进作用、且效益好无污染的企业,对该企业进行10元/平米的补贴。每年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贴1年至3年;
4、企业入住后,若获得国家驰名商标认定的,经管委会报批,正式投产后,一次性奖励5万元;若获得青海省著名商标认定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
5、对企业长期固定解决本地劳动力就业的,经园区管委会核实,解决本地就业10-30人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解决30-60人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60人以上的,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