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推进返乡人员创业创新试点项目建设主体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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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19-09-27 15:25
为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突破创业创新瓶颈制约,支持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以下简称“返乡人员”)到农村牧区创业创新,充分释放农村创业创新潜能。根据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返乡人员创业创新的实施方案》(青农产【2019】20号)精神,由县域内创办了实体经济主体、运行良好、且担任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实施创业创新项目,通过自我推荐,共有20家合作社、4家产业化企业符合项目实施条件。县农经站对自我推荐的合作社、产业化企业从生产记录、经营规模、基本设施、成员人数、制度管理、带动贫困户、财务管理、盈余返还、档案管理、经营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实地调查,按照择优选择原则,拟定推进返乡人员创业创新试点项目建设主体共计10家,现对以上拟实施项目的主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27日-10月3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县农经站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2722826 2728251 联系人:陈 黎
大通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