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来源 | 大通县政府 | 发布时间 | 2019-06-17 | |||
发文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2-11-22 |
大政〔2019〕145号
市人民政府:
青海省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途经我县8个乡镇36个行政村,占用我县基本农田0.7376公顷。需对我县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补划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青海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3〕300号)规定,青海省引大济湟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青海金地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青海省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大通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拟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地块位于大通县桥头镇贺家寨村,补划总面积为0.8012公顷。2019年5月10日,方案通过听证会评审。依据《大通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本次规划修改不改变主要控制指标,仅从调整完善后交通水利用地指标中进行核减。
现随文呈报《青海省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大通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如无不妥,请转报省人民政府予以审查。
妥否,请批示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9日
是否宜公开选项:宜公开
抄送:市自然资源局。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