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社会保险服务局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青社服局发[2018]24号)精神,为做好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增补的养老金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大通县社保局高度重视、明确目标、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做好基础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确保了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增补养老金的及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金调整关系到我县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大通县社保局克服困难,加班加点开展工作,于2018年6月发放所有符合增补发放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金4140680元,共计41688人。这是我省第6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金调整(即现在每人每月160元基础上增加20元),有效提高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的生活水平,使城乡居民切实感受到县委、县政府的亲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