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2~5月是我县少雨干旱季节,5~10月是冰雹多发季节,对森林(草原)防火、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极为不利。为助力农业生产、降低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有效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自2023年2月1日起开展火箭人工增雨(雪)作业;5月1日起开展防雹作业;为加强我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雨(雪)作业时段
2023年2月~5月。
二、防雹作业时段
2023年5月~10月。
三、作业区域
全县范围内。
四、作业装备
WR-1D型移动式火箭发射器和65式双37高炮。
五、相关要求
在上述作业期间和作业区域进行人工增雨(雪)和防雹作业时,请广大干部群众积极配合,如发现火箭弹或高炮弹下落残骸,请不要靠近,立即向县气象局、县人影办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收集和处理;非专业单位或个人不可擅自移动、藏匿、拆卸或转卖,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县气象局:0971-2722188
县人影办:0971-2722051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气象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