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西宁市委市政府、西宁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三乡工程” 示范典型评选结果的通报》(宁办发〔2022〕3号)文件、西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三乡工程”示范典型奖补资金的通知》(宁财农字〔2022〕367号)文件及大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三乡工程”示范典型奖补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大财〔2022〕375号)文件精神,大通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农业农村部门相关专家,对《2022年“三乡工程”示范典型奖补资金蔬菜初加工车间建设项目》《2022年“三乡工程”示范典型奖补资金拱棚建设项目》和《大通县燕英马铃薯营销专业合作社粉条加工设备购置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
通过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2022年“三乡工程”示范典型奖补资金蔬菜初加工车间建设项目》、《2022年“三乡工程”示范典型奖补资金拱棚建设项目》和《大通县燕英马铃薯营销专业合作社粉条加工设备购置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符合西宁市委市政府、西宁市财政局及大通县财政局文件的通知要求,内容完整,组织管理及技术措施得当,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项目拟按先建后补方式实施,资金使用计划基本合理。项目建设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明显。
现对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12日)。若对项目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 2723391 负责人: 鲍义瑞
监督电话: 2723067
附件:附件1:2022年“三乡工程”示范典型奖补资金蔬菜初加工车间建设项目实施方案.doc
附件2:2022年“三乡工程”示范典型奖补资金拱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doc
附件3:大通县燕英马铃薯营销专业合作社粉条加工设备购置项目.docx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