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分类管理制度》,大通县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激励”与“约束”并举,结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需求,积极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全力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严格正面清单准入,把好动态监管尺度。将县域内环境信用良好、环境管理规范、治污水平高的2类行业12家守法企业纳入清单,每季度根据各企业守法、守信情况综合评定后进行“纳入”“纳出”动态调整,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医疗机构等特殊行业企业暂不纳入。截至目前,清单内企业比上年增加2家,通过正面清单动态监管,更多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带来的实惠,充分调动企业遵法守信积极性,展现生态环境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担当作为。
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抬升精细执法高度。对正面清单内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线上线下结合,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提高精细化执法水平。积极推行非现场执法,将在线监控数据作为监管重要依据,动态精准掌握企业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坚持生态环境执法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结合“双随机”抽查、专项行动检查等方式开展线下执法监管。
分类精准帮扶指导,提升生态执法温度。对已复工复产的企业,指导做好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确保企业持证排污、依证排污。对因环保问题未复工复产的企业,深入分析难点堵点,按需帮扶指导,确保排污设施运行稳定、污染物排放达标。积极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将严格执法与热情帮扶相结合,让企业真切感受生态环境执法温度,推动执法、守法良性互动。(供稿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信息员: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