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通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的公告
阅读次数:0 发布者:县扶贫办 发布日期:2022-11-09 09:58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821号),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大通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财〔2021634号)文件精神,现将景阳镇什家村养殖场建设等24个项目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10天。

附件: 大通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 (核对).xlsx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272200812317

通讯地址:桥头镇人民路49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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