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大通县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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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10-18 09:19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大通县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
大通县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实施单位
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四、项目建设单位
6家省级示范合作社及11家市级示范家庭农牧场。
五、实施地点
大通县景阳镇、长宁镇、青山乡等10个乡镇。
六、项目实施期限
2022年8月—2022年12月
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扶持6家省级示范合作社及11家市级示范家庭农牧场。新建2000㎡厚度20cm混凝土晾晒场1处、购置农用机械31台、养殖设备36台(套)、运输车辆7辆。
八、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项目总投资345.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95万元,自筹资金50.75万元。
九、公示期
2022年9月23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专家对《2022年大通县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通过综合评审,一致认为方案内容完整、措施得当、资金使用计划基本合理,实施方案可行。现将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2年10月18日-10月27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 2725351 联系人:陈 黎
监督电话: 2723067
大通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