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大通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污染源“双随机”环境执法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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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10-11 11:20
根据2021年7月8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青生办〔2021〕46号)和《西宁市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大通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县域内青海云海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及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重点排污企业和10家非重点企业,共26家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大通县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