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大通县问题图斑 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销号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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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8-30 15:00
根据《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798个问题图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销号工作规则(试行)》(青自然资〔2021〕201号)相关规定,我县已完成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大通县问题图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销号的各项工作,现予以公示。
若对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大通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销号情况有疑问的,请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30日至9月5日)向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大通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来信来电咨询。
地址: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市民中心6楼
电话:0971—2737183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