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1年大通县发展和改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公示如下: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工作、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一)强化领导,健全制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为切实增强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将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分管同志任副组长,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局党组书记亲自督促落实、分管领导同志具体负责、其他同志配合协助,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二是按照国家“一体化”平台建设要求,录入青海省政务服务平台在用服务事项2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2项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民中心办理,完成市民中心“好差评”管理系统软硬件建设和省级平台接口对接工作。三是继续全面启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青海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两个项目操作系统,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由专人负责项目库,对拟纳入上级储备库的项目及时上报至市发改部门。对列入国家重大项目库项目调度的项目每月按时进行调度,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四是把好准入关。在投资项目立项环节,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导向,认真做好项目前置条件审查,把好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三高一低”项目进驻我县,进一步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
(三)贯彻落实惠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我局2021年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水平;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切实减轻企业运行成本,截至目前,经公示补助资金716万元,惠及企业34家。其中,25家企业享受房租减免补助资金521万元,3家企业享受贷款贴息项目43万元,1家企业享受融资担保机构降费奖补项目12万元,3家企业享受新增规上企业奖励项目60万元,2家企业享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资金80万元。
(四)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西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制定原则、制定程序、前置审查、备案审查、“三统一”的要求,制定了《大通县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大通县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县级领导包保重点项目工作方案》《县级领导包保重点企业工作方案》等政策性文件,以县级领导包保重点项目为抓手,全县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生产需求继续回升,就业物价总体稳定,新动能快速成长,质量效益稳步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场主体预期向好,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合理区间,经济发展呈现稳中加固、稳中向好态势。
(五)巩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西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矛盾纠纷调解、行政诉讼等方面加强与本单位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接,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为切入点,要求各业务办公室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决策的事项一律由本单位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初审、县政府法制机构复审的形式,推动政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出具文件法制审核意见书5份。
(六)依法行政,服务大局,确保法治政府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围绕依法行政这个重心,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创建活动,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等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党务政务工作,制定了党务政务公开栏,及时公示党务政务工作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界定执法职责,健全评议考核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强对商贸流通室(粮食局)等业务办公室执法责任制的检查和考核,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并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奖优罚劣。三是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依法履职,在立项审批和招商引资中严把项目审批落地关,在行政许可核准、招投标监管等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四是为保证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局党组不断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促规范,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细化了《大通县发展和改革局财务管理制度》等11项内控管理制度,新建立1项《大通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投资统计内控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制度约束,切实提升了干部监督管理效果。五是与各工业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下达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将各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对大通百货、地下商城等6家大型商场和超市进行了《西宁市控制吸烟条例》的宣传,并根据《西宁市控制吸烟条例》的要求,定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商场和超市控烟工作进行监督执法,有效减少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不文明现象。六是紧紧围绕3.0%的省定价格调控目标,降低疫情影响,加强全县保供稳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完善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动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稳控物价工作措施。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原则,着力加强了价格认证工作,切实化解因价格引发的社会矛盾。截至11月中旬,共受理价格认定案件243件,其中刑事案件140件,行政案件102件,涉纪案件1件,涉案财务价格认定金额314.55万元。准确有效的打击了犯罪,为打击违法犯罪,稳定社会治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七)积极深化学习应用,促进法治单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通过法治建设工作,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服务大局、自觉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意识和观念,通过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经济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2021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执法人员未发生野蛮执法违法行政事件,没有一名干部职工发生违法乱纪的行为。
二、需要报告的重点事项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一是根据我县《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文件要求,坚持把法治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考核,针对有序推进我局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普法工作,以全局干部职工为法治建设重点对象,建立健全了局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制度。二是局党组会议审议印发了《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依法治县工作计划》《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法治政府工作计划》,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程。三是及时召开法制工作会议,通过党组会研究部署法制工作,压实领导干部责任,并听取“七五”普法工作汇报,对下一步普法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止目前,研究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工作3次;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议、学员干部集中学习会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制理论。2021年,召开党组会18次,中心组学习12次,党员干部学习会37次。四是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要求,拨出专项经费,聘请了法律顾问,订购了《法治日报》、《青海法治报》等法治学习宣传资料。配备了LED显示屏等必要的宣传器材、从硬件上保证和促进法治政府工作规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我局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都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干部职工由于业务工作繁忙,主动自主学习法治内容不够,法治素养还需提高。
(三)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工作,提高法治政府工作力度和深度。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力度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依法执政能力。二是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作用,从组织保障、法律宣传、依法治理三个方面入手,增强法治政府工作的针对性,进一步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继续推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四是继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学习宣传形式,不断加强学习宣传力度。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