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
县政协副主席
李春,女,汉族,1972年5月生,青海乐都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任政协第十届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委员会副主席。
协助主席负责县政协日常工作。分管县政协办公室、县政协民族宗教和社会法制委员会。
负责与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联系协调工作。
对口联系县委办(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县档案局)、县人大办、县政府办(信访局、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县委老干部局)、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侨务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委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