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求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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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
周** |
发件时间: |
2022-08-02 |
发件内容: |
我在西宁参加16届first青年电影展的过程中送机不慎遗失(不清楚是盗窃还是遗失),现被大通桥头镇园林路幸福家园或香榭丽都一位男子非法侵占,内有本人在南京林业大学求学期间重要科研数据,直接影响到了科研的进度。拾物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我们应该发扬!在我前往青海参加活动时财务被非法占有,我认为这完全损害广大青海人民的形象!如愿帮忙还望及时与我取得联系,136**06周**!如若无法帮忙,我对我占用公共资源的行为表示抱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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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网友: 您好!您咨询关于“手机遗失寻求帮助”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因市民手机遗失地点为西宁市城西区,案件定性遗失或盗窃市民可前往案发地辖区派出所进行报案求助。
大通县公安局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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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大通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 |
2022-08-05 |